为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经营行为,强化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国发〔2015〕62号《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市维管处决定对“天津市河北区明达汽车美容装饰中心”等95户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过期和 “僵尸业户”依法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汽车服务业与职业教育技术创新产业联盟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