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办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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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延续经营、经营地址变更及经营项目变更的业户按照津维管【2012】11号文件规定,先办理处相关部门会签手续。
3.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直接到市行政许可中心窗口报送材料,经大厅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转处相关部门报批。
4. 登记科接收申请资料后,电话通知业户进行踏勘,依据相关规定对申报业户的厂房场地、设备设施、人员条件、安全环保等进行现场核查。
5. 核查人员如实填写核查报告,报有关领导审批。自受理申请材料起五个工作日内,管理部门对业户申请作出许可或不许可决定。
6. 区县机动车维修业户到本辖区行政许可中心或辖区机动车维修主管部门办理,具体内容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