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 短信管理平台的通知 各区、县交通(运管)局、处,滨海新区、东疆港区建交局,各机动车维修企业: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行政效能,为广大机动车维修企业提供有效、便利的服务,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开通“市维管处短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务短信的适用范围 “市维管处短信平台”主要用于发布短信告示、短信通知,事务提醒业务。开通使用后,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将通过短信、传真、邮件等形式,下发各类告示及通知。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行业管理部门、维修企业积极配合,及时主动提供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及电子邮箱等信息,便于联系。我处对所提供的信息由专人保管,严格保密,不用作其他事务。 2.如本单位相关人员号码发生变更,须及时与市维管处联系,更新相应信息,避免通讯渠道中断。 3.接收短信通知的单位,要及时查收,认真对待接受的各类事项,并作必要的安排落实,切勿延误。 4.如遇到短信接收问题,请及时与市维管处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58633814 E-mail:wgcjck@126.com 2014年2月24日